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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章用水有哪些?
发布时间:2020-08-26

违章用水有哪些?

1、撤户或暂缓用水后私自接通用水的。

2、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水表不能正常运转或失效损坏的。
3、私自改动表井及设施的。
4、私自启动管网闸门的。
5、未经批准,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道接通混用的。
6、在供水管道上私自加装加压设备的。
7、非因火警而私拆铅封使用消防水拴的,或因火警启封过期不报的。
8、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的。

9、违反《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其他条款的。

偷水3.jpg


哪些情况下将停止供水 ?

1、欠缴水费,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,在发出催缴通知后,仍不交纳的。
2、违章用水,与立户性质不符的用水,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。
3、偷水行为,私接供水管道用水或故意破坏用水计量器具的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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