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章用水有哪些? 1、撤户或暂缓用水后私自接通用水的。 2、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水表不能正常运转或失效损坏的。 3、私自改动表井及设施的。 4、私自启动管网闸门的。 5、未经批准,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道接通混用的。 6、在供水管道上私自加装加压设备的。 7、非因火警而私拆铅封使用消防水拴的,或因火警启封过期不报的。 8、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的。 9、违反《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其他条款的。 ![偷水3.jpg 偷水3.jpg](http://www.xkzlsgs.com/Uploads/Pictures/ueditor/20200826/10/5f46049768305.jpg)
哪些情况下将停止供水 ? 1、欠缴水费,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,在发出催缴通知后,仍不交纳的。 2、违章用水,与立户性质不符的用水,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。 3、偷水行为,私接供水管道用水或故意破坏用水计量器具的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 |